第25页_起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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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到学校,我整个人就清醒得可怕——这种迫不得已的清醒是我患得患失的部分原因。他不能在这里化妆穿裙子涂指甲,不能和我一起接吻做`爱抽烟,他把自己裹在肥大的校服里,指甲粉润干净,脚上是款式老土的运动鞋——这样才是对的,正常的。

  以及我意识到我们的爱情,在长辈的口中被称为“早恋”,是一种十恶不赦的青春期叛逆行为。我们学校对待学生早恋十分严格,情节严重程度,大概是放在古代会被双双砍头的那种,在我看来,这是种充满血色浪漫的殉情,神圣而富有仪式感,毕竟谈恋爱谁都可以,但殉情不是谁都可以。而且我不懂为什么被抓到的情侣都要分手,反正都被发现了,直接光明正大地谈算了。

  况且我的叛逆不是早恋,不是同性恋,而是在十六岁爱上林追,林追是特别的,因此我也是特别的。最好我早恋被抓了让林追来给我陪葬,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,但殉情一定得两个人才能完成。

  所以我好憋屈,这世界上关于厕所有两件憋屈的事,第一是学校不让吃泡面,所以有学生会躲在厕所里吃泡面;第二是在厕所里谈恋爱。前者我这辈子都不会尝试,而后者我此时此刻正在经历:

  “你今天感觉还好吗?有没有吃药?”

  “吃了吃了。”

  我和他挤在一个厕所隔间里,面对面站着讲话,我也纯粹是想找他说说话而已。我可没徐星元那么重口,在一个破隔间里都能干得热火朝天。但有机会我想去天台搞一次,我要把徐星元约出来看,让他气到跳楼,我真坏。

  “你午休一般在干嘛?”

  “写题或者睡觉,你肯定在睡觉。”他还是挺了解我的,让我有点小开心。

  “不然很无聊啊,我又不爱读书。”

  “我监督你呢?”听他的语气似乎是认真的。

  “我考虑考虑。”

  “你可以带你的作业来,我同桌是寄宿生,午休不在教室,你来他位置坐,”他用缩在袖子里的手指挠了挠我的手心,痒痒的,我一把抓住他,“现在要来我教室吗?还是你回你的教室睡觉?”

  当然去他的教室了!我们手牵着手从厕所隔间里出来,好像手拉手上厕所的女生。我很开心,开心得我经过摄像头都没松开他的手,还嚣张地对着摄像头比了个中指,他见了也学着我比了一个,我说来我抱你到摄像头前竖中指,我真这么做了,他好轻,我抓着他的腰就能把他举很高,他笑得东倒西歪,一直捶我的肩骂我有病,我故意吓唬他你再骂我我就把你丢出去,他不为所动,于是我做个假动作要把他丢出去,他立刻尖叫起来,死死勒住我的脖子,我要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了,连连求饶。

  “你不许丢掉我!”

  他用细细的手指弹我的脑门,笑得天真无邪,我都不忍心对他生气了。

  “你不乖我就丢掉你。”

  “不许不许不许……”他揪着我的耳朵,把“不许”这个词灌进我的大脑里。

  我们一前一后地进他的教室,他们教室午休的人好少,可能二十个都不到,因为是尖子班,很多人都会选择高三寄宿,争取更多读书的时间。

  我坐在他同桌的位置上,只觉得很重很拥挤,特别是写在桌子上、夹在小书架间的鸡汤:人不拼搏枉少年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、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……而林追的书桌上却很干净,就是普通的课本教辅。

  “你是哪个班的?”

  我一抬头,面前站了个人,应该是他们值日班长,我们学校别说串段了,串班都会把一些班主任气得吱吱叫。

  “他是高一年的。”

  林追在桌子底下按了按我的腿,语气冷淡。

  “高一年的怎么跑高三来了?让他回去。”

  有人在睡觉,所以他们声音不大,林追眼都不抬,我让他来的。我这才发现,原来以前他对我的冷淡和不理睬都是装出来的。

  “林追,你以为我不敢记你?”

  值日班长扬起他手里的蓝色文件夹板,这东西的恫吓力因人而异,比如我的名字在我们班的每日考勤上是常驻,于我而言就没屁点用。

  “记啊,你记嘛,”林追撑着下巴,“来,我念你写,写详细点。”

  “你——”

  我也挺震惊的,这样傲慢又嚣张的林追我还是第一次见,可他流露出来的所有面孔,都让我无可救药地喜欢。

  “你看老师信我还是信你。”

  他不仅很可恶,还很聪明,让人对他无可奈何,值日班长骂骂咧咧地回讲台去了,所以是林追赢了,我用手指给他放了个烟花庆祝:

  “咻——砰,姐姐好棒!”

  “那当然,不说话了,午休安静。”

  他趴在桌上看物理题,我趴在桌上看他,他真好看,怎么看都看不腻。他被我盯得写不下作业了,用手里的水笔在我脸上轻轻地划了一道,小屁孩,我赶紧躲开,还是被他画到了,他捂着嘴偷笑,笑得桌子都在震。我抢过他手里的笔,把他按住,真要画他的脸又下不去手,便抓着他纤瘦的手腕,给他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手表,姐姐,这是我送你的手表,要好好珍惜——言外之意是敢洗掉你死定了。他把这个手表描描补补,加了些小图案,举到我面前,眼里充满邀功的意味,好看吗?好看得我想亲他,余光瞄到讲台上气得脸色发青的值日班长,只得作罢。

  临近午休结束,我向他借了一根马克笔,来到光荣榜前给徐星元画了一对熊猫眼和猪鼻子,这是一个暗号,全世界只有我和林追知道是谁把徐星元涂成这样。

  之后我每天都去找林追,他们的值日班长有的人管,有的不管,管的人也不会态度像第一个那么差,非要轰走我。

  “姐姐,你怎么没鸡血?”

  “什么鸡血?”

  “像你同桌这样的。”

  我指了指满桌的豪言壮语,他看了一眼,掀开摊在桌上的真题册,有啊,在这里。

  是用铅笔写在桌上的,看得出写了很久了,覆着一层层脏脏的笔迹印,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——逃。

  “啊?”这算什么鸡汤?

  他笑着摇摇头,用橡皮把那个字擦掉了,让我想一句,这也太为难我了,我随手写了个“追”,他立刻来劲,把课本卷起来抵着我的耳朵唱,追追追追着你的情追着你的爱……他的闽南语唱得不太标准,听着又搞笑又神经,他的同学都在看我们,可我们一点都不在乎。

  圣诞节一到,商场里到处都在打折,我带他去买衣服,路过鞋包店他停住了,指着玻璃柜问,你说左边那双好看还是右边?

  我不知道在他眼中看来有何区别,反正看在我眼里就是黑色高跟鞋,铆钉高跟鞋。

  “你喜欢?”

  “看着还行。”

  于是我拉着他打算进去,转念一想有点不对劲,哪有两个大男人大庭广众试高跟鞋的,我说都买下来去卫生间里试,他不要,我们就在店门口拉扯。他两只手拽着我一只手,还蹲在地上耍赖,我像拔萝卜一样,连拉带拽地将他拖进店里,和导购员说要摆橱柜里的那两双最大码,林追一直哎呀哎呀地叫,搭着我的肩膀当背后灵威胁我,不准买,我不穿,买了你自己穿。

  可我一把袋子递给他,他立刻一手拎一个快活地跑啊跑,像只娇小轻盈的鸟雀穿梭在人群中,而我是他的笼子。

  我们钻进卫生间,他焦急地开始脱鞋脱袜子,踮着脚尖踩着我的脚背,整个人都挂在我身上,他的脚好白好白,我把鞋子取出来给他穿,他踩上了高跟鞋依然没我高,他在原地踏了几下,兴奋地跳啊跳,鞋跟哒哒的和地砖敲击,发出很清脆的声响。他无论穿哪双都很适合,素色脚背上透着几道淡青色的脉络,踝骨微微兀出,覆了一层白嫩皮肤,我忽然就有种很想握住的冲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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