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枪之道(上)_国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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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枪之道(上)

  一场大戏终归是要谢幕的。

  大元皇帝持着战旗斩杀“逆臣”兵败,最后只能带着他的千夫长孤身的退回宫中,对于这个末世的皇帝而言,也许冲动后唯一的战果就是“逆臣”施舍给了自己的五万精兵,然而有宫内的老内侍后来回忆,当皇帝回到宫中的时候,曾站在皇宫的最高处,仰天咆哮,久久不止,啸声犹若猿啼,闻着伤心见者流泪。

  这是个纷纷乱乱的年代,黄金家族失去了锋利的爪牙,再也无法压制住他狼一样的臣子,后世的史官在总结这段历史的时候,用了八个字“天子驾前,群狼窥视。”

  又三日,皇帝早朝,对外宣称开春将要出巡北疆,威慑天下,然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,这只是皇帝的一个借口,在出巡的背后,皇帝不仅要寻觅他日夜思念的奴伦公主,更要寻找祖宗神明的庇佑,这次出巡也将成为这个大元末世皇帝最后一次走出大都的城门,后世将这次出巡冠以“北疆之巡”。

  这次出巡后来录入史册时,史官曾查阅了大量的资料,再三润色,竭力突显紫薇大帝与大元末世皇帝相遇时的绝世风采,因为恰恰是此次大元皇帝的出巡,风云交汇下,让乱世之子南下中原。

  朝廷上尔虞我诈,蒙古的各大家族们互相攻伐,彼此龌龊,却又很具默契的共同辖制皇族,乃至于大元的天下隐隐露出群雄割据的乱象,不过这一切的一切和此时的赵养卒都没有丝毫的关系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李龙城细细的擦拭着长枪的枪刃,锋利的刃头一个不小心下划开了华丽的卷绸,老人满意的在枪刃上弹了弹,“叮叮”的清音经久不绝,这把长茅铁枪说起来还要追溯到他的爷爷李全,如果说盘龙棍是赵氏的传世之物,那么这杆长枪就是李氏的镇族之宝。

  在赵养卒的眼里,这是一杆七尺九寸的长枪,白色的刃在朝阳下泛起淡淡的寒芒,像是冷夜里天上的星辰,枪头缀着黑色的枪缨,扭曲的白虎缠绕在枪颈上,余下部分才露出枪杆的朱红色,沉静的像是一头染血的卧虎。

  白虎无回枪,这是他曾经的名字,南宋年间接受过无数鲜血和荣誉洗礼,一枪下可洞穿三人,这是曾经无敌的枪,凝聚着慎人的杀机。

  此时这把枪刚刚重新磨了下,开刃处泛起淡淡的铁光,李龙城手一抖,这把刚才还略显沉寂的枪瞬间活了,那刃上的寒光霎那间闪了一下,赵养卒本能的眯起了眼睛,再看的时候,轻娟裂开,正缓缓从老人手中飘落。

  李龙城坐在帐篷外一张耗牛皮上,也不去看自己这个孙女婿,伸手从身边的铁盒里抠出一块牛油细细涂抹在刀身上,牛油涂满了枪刃,枪的锋芒被重新遮掩了起来,老人用羊皮把枪刃裹了起来,小心的担在自己的大腿上,这才看向站在他三尺外低着头的赵养卒。

  赵养卒已经站在这里一个时辰了,他就这么低着头,反正即使抬起头,也没人能看清他的眼神到底泛起的是甚么情绪,不过偶尔赵养卒还是会抬起头,却不是看老人和他手里的枪,而是老人的背后,那是一个高大的木架,架子上一眼望去不知道多少杆形色不同的长枪被插在木架上,赵养卒从来不知道,枪的种类和形式原来是可以分这么多种类的。

  杨家枪、梨花枪、六合枪、四平枪、锁口枪、五虎断门枪……所有的长枪都刻了血槽,听老人说这是为了方便枪刃刺入人体后能快速的拔出,它的放血功用反倒其次。

  李龙城是个简单的老头,老来相伴的除了那把马尾琴就是这些各种各样的枪了,其中有些是他自己亲手打制的,有些是当年的敌人的,至于是谁的,老人反倒忘了。在北疆刀才是主角,不过江南部落李杨两家例外,枪才是这群从中原来的人不能离身的家伙,是他们勇敢和尊严的保证,而在整个江南部落,即使以昔年杨家家主杨燕云的凶猛,也只能屈服在老人的枪下,要不然也不会求救远在中土的好友赵首丘,至于后来前门拒虎后门进狼,是那时还年轻的杨燕云所没想到的。

  “你想学李家枪?”李龙城终于开口了。

  “还请爷爷成全。”

  “年拳,月棍,久练枪。枪很不好练,大多数人学了一辈子也只是平平,你若只是想两三年练就无敌的枪法,还是不要学了,你赵家的盘龙棍很容易上手。”

  “我是李家的女婿,便只练李家的枪术,赵家的盘龙棍再适合我也跟养卒没关系,况且,养卒并不想学盘龙棍。”

  李龙城抬眼瞟了他一眼:“那就选一把枪吧。”

  赵养卒看看他背后的几十把枪,在之前,没有一把是自己听说的,他犹豫了一下,摇了摇头:“我不知选甚么?爷爷帮我做主吧。”

  “你是不是看上了我手上这把枪?”李龙城摩挲着枪身说道。

  赵养卒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

  “你现在还不够资格去碰它,”老人的话简单直白,“如果有一天你有这个资格,这柄枪你尽管拿去。”

  “我其实只是觉得它很漂亮,闪烁的锋芒令人不敢逼视,真正怎么使用我其实是不懂的。”

  “你能懂的这些就很好,”李龙城低下头看着手上的白虎无回枪,“枪这种东西是要上战场的,你骑着你的战马和敌人对冲过去,能出手的永远只有一次,连眨眼的时间都不够,短的不够锋利的根本不能杀人,只有中土的卖艺人自己耍着赚钱。真正的枪要像这把,枪刃要坚韧,枪身要足够重而且要颇具韧性,突刺起来才能稳,枪刃才能破开敌人的战甲,刺入敌人的身体里,才能在被敌人的肌肉筋骨夹住枪刃后,还能再抽出来继续战斗。马战的时候你抽不回来你的枪,下一刻,被你刺中的人都能给你最后一击,杀了你,所以,光好看是没用,要能杀人,持续的杀人。”

  李龙城从身后抽出了一把枪,那把枪和其他枪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枪刃是暗红色的,似乎曾经饱饮过无数的鲜血,递了过去。

  赵养卒手轻轻摸着枪身,不由的有些发抖,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握着战斗的武器。

  “握住枪的中段,用你最大的力气。”李龙城低喝了一声。

  赵养卒急忙握住,集聚了全身的力气,努力的握紧。

  “养卒,你要记住,一旦你握上了你的枪,永远不要放下它,”李龙城站了起来,“只要你枪的锋芒还在闪烁,你的敌人永远不敢靠近你。你要想想以你为中心,以你长枪为径,在这个枪圆里,你就是唯一的王者,谁敢进你的圆,你的枪锋就要对准他,一旦你失掉了准头,你就会死,所以永远不要放下你的枪,很多时候,你只有一次出招的机会。”

  “那如果几个人一起冲进你的枪圆呢,对准一人岂不是无用?”

  “那时候就需要决心了,”李龙城指着赵养卒的胸膛,“你要坚信自己能在别人刀及身前把所有人都杀掉,而当你的枪足够快的时候,你会觉得时间在为你停顿,敌人只是站在你的面前等待着你去突刺,而当你收回你的枪时,他甚至才刚刚举起自己的刀,天下没有打不败的人,却有永远打不败的心,当你的心足够的坚强的时候,你刺出的枪也将把一切贯穿,记住四个字,枪出无回。”

  “枪出无回?”赵养卒的目光落到自己的枪尖上,手越发的用力起来。

  “把所有的精神都灌注在枪尖,你的世界里不会再有任何其他,你的心停止了,你的思维冻结了,你的呼吸也淡去了,只有刺出的枪还在突破一切,永不停止。当你有一天能够有这种感觉的时候,你会发现,你刺出远远的要比你预计的要快要远。”

  “枪之道,在于破阵,有出无回。赵养卒,向我出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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