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页_小动物成精管理局+番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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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页

  他说“喜欢先生嘛”。

  说得明明白白直接了当,先生这么聪明,肯定能明白他表达的意思吧。

  可他的激情告白就如投入湖底的小石子,溅起微弱的涟漪后落入水中便再也得不到回应。胡司乐只是轻拍他的头,便走开了。

  那为什么还不回应我呢?

  涂灼按耐不住,连忙伸长了手臂环住他的腰,将脸贴在他的后背问道:“你听到了吗先生?我喜欢你哦。”

  “听到了。”

  “那你听懂了吗?”

  “听懂了听懂了,”胡司乐拍拍他的手臂让他松开,“快松开我,我去帮你拿衣服。”

  涂灼闷闷应了一声,乖乖松手。

  涂灼不是没有说过“喜欢”这种话,频率还不低。遇到好吃的会说喜欢,带他出去玩也会说喜欢,只要把他哄开心了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不喜欢的。

  但是这只兔子从小就没心没肺还没脑子,只要给吃管饱哪怕对方是他最怕的狐狸都能放下警惕,是就算被人拐了也会帮忙数钱的性子,这种话由他说出来是信不得的。

  况且仔细琢磨琢磨,这句话还能不能当成他在表达心意呢。肯定是因为今天卖力把他伺候舒服了,才会说“喜欢先生”这种话。是喜欢先生的xx呢?还是喜欢先生呢?所以过耳朵听听就行,不必当真。

  他尊重涂灼,喜欢他并深爱他,但这并不意味着涂灼就一定得回应他的感情。这样一直没心没肺的正好,不用担心他因为感情原因东想西想,像他这种没头脑的兔子还不一定想得明白呢。

  反正人都娶回来了,只要保证他能待在自己身边开开心心地吃吃喝喝,不用大冬天的拼命送外卖发传单,赚不了几个钱还要被人欺负就行。

  胡司乐没有帮涂灼带衣服,两人只能将就将就共衣服穿。怕涂灼受凉,他自己随便套了条裤衩光着上半身便光着脚折回来帮他穿衣服。

  涂灼乖巧地坐在床沿,目光黏在胡司乐身上,布娃娃似的让他摆弄,让伸手就绝不伸腿。

  卷好裤腿后,他起身坐在涂灼身边帮他挽袖子,见他痴痴地望着自己,笑问:“看什么呢?”他擦了擦涂灼的嘴角,捻捻手指,故意骗他,“都流口水了。”

  涂灼听了满不在意地嘿嘿一笑,说:“看先生嘛。先生身材好好啊。”

  听听,伺候舒服了还会说好听的话哄人了。胡司乐面不改色地帮他整理好上衣,随手拿起一套衣服往自己身上套。

  见他不理自己还穿上了衣服,涂灼心中惋惜,“我说的是实话嘛……”

  他砸着嘴在脑海中回味,胡司乐称不上十分健壮,但在他眼里绝对是伟岸的,就像之前家门口那颗直挺挺的松树般。上身的肌肉十分匀称,分明的人鱼线渐渐淹没在裤腰中,两条腿又长又直,穿上西装简直了,配上狐狸精的绝世美貌——

  哇,我捡了个大便宜诶!不过戳了戳自己腰间的软肉,嘤,愉悦的心情瞬间转化为自卑。

  诶?

  歪了歪脑袋,涂灼突然睁大了眼睛,他指着胡司乐的小腿问:“先生,你什么时候受伤了呀?”

  胡司乐低头看了看腿上的伤疤,漫不经心地说:“哦,很久以前的事情了。”

  从蚕姑娘那里回来,他也想明白了。蚕姑娘说的有道理,瞒着涂灼也不是个办法,早晚得让他知道,那就择日不如撞日,就今天吧。

  涂灼听了他的解释,知道不是最近受伤便松了口气。可这伤疤也太恐怖了吧,小腿内外侧都有一条长长的弧形锯齿状的伤疤,还非常对称,就像……

  就像……

  涂灼一张小脸皱成了一个包子,左思右想。

  明明很眼熟啊,怎么就想不起来呢?

  第40章

  晚餐由私人管家送餐到住处,在他来之前,胡司乐帮涂灼把耳朵尾巴收好。

  涂灼坐在餐桌边看管家忙里忙外,听他介绍特色餐点,不由得十分惊讶,咦,吃了几百年的菜什么时候多了这些个“传说故事”?胡乱编造传说故事就算了,凭什么故事的主角就得是饱读诗书的书生和误入人间的狐狸小姐呢?

  就不懂的编得吸引一点吗?这样的人设一点都不吸引人。

  仙天下凡的狐狸先生和没读过什么书的兔大仙就不可以吗?

  末了,管家提醒他们散步时不要误入游客禁止区,那些地方都没有开发,有不少野猪之类的野兽,夜黑风高的很危险。

  “而且里面还放置了不少捕兽夹,不小心踩到就难办了。”管家说完,推着小餐车走了。

  “就这地方,我闭着眼走都不会踩到捕兽夹。”涂灼晃着脑袋,极其自豪地向胡司乐炫耀,想得到他的夸奖。

  他可是在这片森林里生活了几百年的小兔兔呢,对这里熟悉得不得了。

  “还是不能大意,”胡司乐坐在他身边帮他夹菜,“被捕兽夹夹到会很疼的。”

  “好吧,”他嘟哝一声,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饭菜,又突然抬头去看胡思乐,“捕兽夹!”

  没等胡司乐作出反应,他放下碗筷,拖着椅子往后移,打量着他腿上的伤问道:“你腿上的伤是捕兽夹弄的吗?”

  捕兽夹呈圆形,对半分成两个相等的半圆形锯齿,小动物如果踩中了它,来不及逃走锯齿就会向中间收拢,死死地夹住它们的腿。

  胡司乐点头。

  “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,”现在好不容易让他逮到了数落胡司乐的机会,准备大显身手,可一时间也想不到说什么,只好夹了块卤猪蹄放在他碗里,又语重心长地重复了一次,“你也太不小心了。”

  这道卤猪蹄并不是主菜,小小的钵子只盛了几小块猪蹄肉。卤汁辛辣,远远放着都能闻到香料味,猪蹄皮肉筋道又软糯,十分下饭。

  夹给胡司乐的是最后一块了,涂灼咽着口水,用惋惜的口吻说:“算了,你还是别吃这么油腻辛辣的东西了,多吃点蔬菜吧。”

  说着,把那块猪蹄肉夹回自己的碗里,转身给胡司乐夹了一大筷水煮菠菜,“这可是有机蔬菜呢,多健康呀。”他振振有词,抢了猪蹄肉还不够,还要把卤汁淋到白米饭上。

  无视掉胡司乐哭笑不得地骂他“小东西”,涂灼哼哼两声,呼哧呼哧地啃起猪蹄。

  捕兽夹在以前很常见,经常有人类跑到森林深处用陷阱套野兽,有时候是为了自家人饱腹,有时候是为了卖个好价钱。尤其是到了冬天,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会出现粮食缺少的情况,人类为了吃食,用食物引诱出洞觅食的动物进入陷阱。

  每年冬天,森林里的妖精们就要轮流巡逻清理陷阱,避免野兽误入;或者赶在人类来之前解救已经误入陷阱的动物。

  像雀儿松鼠之类小只一点的还好,体积稍微大一点的,比如狼啊野猪啊什么的,一定会用上捕兽夹。特别是皮毛漂亮的狐狸,它们的骨肉可以饱腹,皮毛也能卖上好价钱,捕兽夹不会造成皮毛太大的破损……

  想到这儿,一道白光闪现在涂灼的脑海,这让他顿时觉得碗里的猪蹄不香了!

  一百年前,城里的达官显贵的穿衣打扮讲究丝纩狐貉,引得许多人跟风大量,千方百计地捕捉狐狸,妖精们费尽心思地保护它们还是让不少人类钻了空子,甚至连一些成了精的狐狸都没能逃过一劫。

  虽然他妖力低下,在这件事中派不上什么用场,但他也帮助过一只受了伤后跑到他家门口的火狐呢。

  尽管过了百年,一想到这只狐狸涂灼便悲从中来,心中泛起微微苦涩。

  它太可怜了,费劲全身力气逃出来,在鹅毛大雪中拖着条腿染出了一条血路,好不容易找到一户人家。

  要不是被涂灼发现,不失血而亡也要冻死在漫漫大雪中了。

  “怎么了,猪蹄不好吃?”胡司乐察觉到他的异常,作势去抢他碗里的猪蹄,“不好吃给我,不要浪费粮食。”

  涂灼一时没反应过来,才啃了没几口的猪蹄被他抢走了,他怨念地看着胡司乐,正张着嘴想大声控诉,大脑突然不合时宜地转了起来。

  胡司乐见他张着嘴呆呆地坐着,把他的猪脚塞回他嘴里。

  涂灼嚼吧嚼吧,思考着。

 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片森林,小时候也认识先生,说明先生也曾住在这片森林。

  先生是一只生活在这片森林的火狐,腿上有捕兽夹造成的伤口,想必也曾被这里的人类“屠杀”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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