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7章_【重生】午夜梦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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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7章

  捏在肩膀上的手指越来越用力,沈蔓感觉到些许慌乱,甚至盖过了疼痛的刺激:“……你凭什么这么讲?!”

  赵宏斌逼近了些,两人之间不再有任何距离。他身上散发出异乎寻常的热度,显然不仅仅来自于酒意:“沈小姐,你的厚颜无耻总能令人惊讶。你不是有很多裙下之臣吗?他们就没告诉过你,曾经有个傻子,因为早恋被打断了三根肋骨?被家人强逼着出国留学的时候,还想着怎么翻墙跳楼暗度陈仓?”

  见沈蔓的表情越来越惊讶,赵宏斌似乎得到了某种满足,说话也更像是在自嘲:“哦,我忘了。这傻子住院的时候,你正忙着谈恋爱呢。最后还不忘派人来耀武扬威,嘱咐我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至于吗,沈蔓?我不就给你开了个苞吗?你也不是个什么贞洁烈妇,至于这样玩不起吗?啊?!”

  借着酒劲,赵宏斌已然失去了理智,掐在女人肩头的手指几乎陷进肉里,每一声质问都歇斯底里。

  宴会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与欢呼声,隔着厚厚的门窗也能传到露台上来。与此同时,沈蔓奋力挣脱钳制,甩手飞了一巴掌,正正打在赵宏斌轮廓清晰的俊脸上:“你胡说!”

  趁着对方被打懵了,没有回过神来,沈蔓撸起袖子,反手又抽了一巴掌,将他的另外半边脸也掴红了:“XX花园XX号,对不对?马路对面有家麦当劳,对不对?你家当时还有个保姆,对不对?!”

  她一边说,一边推搡着男人的胸口,力道越来越大,直将其逼退到墙角:“我等了你两个月!两个月你懂不懂?!你家电话不通,也没有任何消息,我就像个傻子一样,坐在街对面的麦当劳等了整整两个月!六十一杯汽水,知道吗?每天一杯汽水,我喝了六十一杯!每种口味喝了十多遍,我这辈子都没再喝过汽水,你信不信?!”

  赵宏斌脾气臭,做事莽撞,身价比不上周胤廷、家世比不上张羽、性格更是比梁志等人差远了。可沈蔓偏偏对他念念不忘,即便过了这么多年,依然能够被对方轻易挑动情绪——就像上辈子,明明郑宇轩已经给了自己足够优渥的生活,却还要去撩拨彼此——很难讲清楚其中的道理。

  如果说一开始重生,首先遇到的人是赵宏斌,纯粹只想拿他练手,所以才饥不择食;那么当她从张羽办公室出来,于天台上剖白心迹,连时空旅行、思维投影之类的鬼话都敢讲的时候,两人才算是真正的情意相通。

  也许我们每个人年少时,都会遇到这样的恋人:他或她不是最漂亮的,也不是最聪明的,终其一生都不能变成我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,但偏偏就是他或她,在人生最美好、最冲动、最不顾一切的年纪,牵起了我们的手,成为了胸口的朱砂痣、头顶的白月光。然后,寻寻顾顾、期期盼盼,我们再找不到比他或她更值得爱的人,即便是他们本人也无法替代。

  谁叫当时年少。

  听到厉声斥责,赵宏斌早已双目赤红。他的薄唇抿紧成一条线,任由沈蔓动手动脚,却如同木头人一般,没有半点反应。若非胸口起伏不定的呼吸,甚至让人以为他已经被扇傻了。

  被赵氏集团围追堵截的抑郁,离开信程寄居他人之下的委屈,接连数月加班的压力,长期缺乏性生活的空虚,种种情绪在彻底的肢体动作中得到释放,沈蔓撑在对方胸口长长地呼了口气,顿觉身心舒畅。

  猛抬头,意识到自己接连扇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几个耳光,对方的脸颊还微微泛着红晕,正目光凿凿地盯着她看。

  卧槽,玩大了。

  她的第一反应是逃跑,随即意识到即便赵宏斌喝醉了,也不可能这么容易翻篇。与其事后被他穿小鞋,不如干脆赚个够本。

  拿定主意,沈蔓再次抬头,恶狠狠道:“你混蛋!”

  说完,她果断地又给了赵宏斌一耳光,趁对方侧着脸,提起裙子逃离了案发现场。

  宴会厅里,各部门精心挑选的美女同事正在穿着时尚内衣大走猫步,引得众人阵阵欢呼叫好。

  趁着没人注意,她拎起裙角转向出口,正要落荒而逃,却被一个黑影拦住了去路。

  “沈蔓,你去哪儿了?”李桢满头大汗,说起话来气喘吁吁。只见他高大的身材堵在门口,似乎刚从外面进来,衬衫领口也解开了,露出紧致的肌肉线条。

  惊魂未定的某人却根本来不及欣赏,只顾得将将松了口气,无心多做解释:“刚出去转了转,天太黑了,差点迷路……”

  “不迷路才怪!”温润男子难得露出急色,声音也有些大,“这么冷的天,外面路灯都冻坏了,一点亮都没有,就不怕跌倒山脚下去?”

  室内灯光太暗,她看不见他手上的伤,不知道刚才为了找人,李桢在荒山野岭里摸黑走了多远的路。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离开,一分一秒都容不得耽误:“学长,我,我有点不舒服,想回房间休息,有什么事我们改天再说。”

  担忧、焦虑、压抑、酸涩,重重情绪涌动在李桢心头,却无法用言语表白。他好看的眉头揪成一团,只晓得将身体挡在出口,却不知如何继续。

  “谢谢你了,谢谢你。”沈蔓将对方推开,侧身走下了楼梯。

  一双小手的力道如此明显,以至于不需要太过仔细,便能体会到她的急切情绪。可越是知道情况紧急,越想要挡在她面前,阻止那匆匆离去的步伐,阻止其离自己越来越远,阻止那与之分隔的时间到来。

  望着娉婷的背影模糊在黑夜里,李桢的心却变得无比清晰。活了二十六年,他第一次体会到如此纠结的情绪。它揭发了他不愿承认的懦弱,也提醒了他从不自知的坚强。

  他想,自己或许一直都在刻意忽略着什么。

  宴会厅里的欢呼声依旧此起彼伏,一切却与他再不相干。思绪从多年前的校园,到寒风中的街角;从擦肩而过的相遇,到阴差阳错的恋情。冥冥之中的兜兜转转,像诅咒更像考验,提醒着人们本不该被遗失的美好。

  关于往昔的回忆尚未温暖心灵,又一道黑影冲向出口处。李桢恍然见到小赵总,刚才还一掷千金意气风发,如今却发型微乱脸色绯红,气喘吁吁地问自己:“人呢?!”

  尽管对方没有说出名字,他却本能地意识到,沈蔓就是那个“人”。

  敛起神智,李桢语气平静地回答道:“刚过去洗手间了。”

  说完,他抬手指指宴会厅里面的方向。

  李仙人指路VS命悬于一线

  赵宏斌刚刚转身,随即定住了脚步。回过头来,他冲李桢投去一抹冷笑:“你怎么知道我要找谁?”

  说完,男人大力推搡了自己的员工一把,反方向冲下楼梯。

  身体撑在栏杆上,李桢的五官纠结成团。猛地跺了跺脚,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,毅然走向宴会厅里。

  星空下的山谷,显得格外深邃幽远。

  时间已经是深冬,山区夜晚的寒意愈发侵入骨髓。路灯熄灭后,度假村里漆黑一片,完全看不清方向。

  沈蔓从主楼冲出来,一路跌跌撞撞,只顾着埋头走,直到眼前的道路消失了,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住宿区很远。四周的山峦全都影影倬倬的,看起来完全一样,根本分不出东南西北。

  也好,她自嘲地想,现在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,何况其他人。

  掏出手机,因为风景区基站铺设不足的缘故,竟然一格信号都没有。地图定位什么的统统失灵,就连紧急联络电话都打不通。

  她还穿着那身长裙,手足冻得冰凉。Q市地处山区,入冬之后总是又冷又潮,更何况此刻是在山谷里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就算冻死了都不一定会被发现。

  经过漫长的跋涉,原本激荡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。她在黑暗中呼着白气,想到刚才赵宏斌那张愕然的脸,依然觉得畅快无比。只是后悔出门前怎么不多穿件衣服,或者留心看路,至少别到了这个时候才进退维谷:往前怕越走越远,往后却找不到归路。

  度假村所辖的范围很大,有山有水,有断崖有深谷。若是一不小心跌断脖子,恐怕就没有再次重生的幸运了。

  冰冷的寒意从脚底点点侵染上身,沈蔓意识到不能再站在原地,必须要动起来。无论前路后路,至少不能选择死路一条。为了搭配喜庆的红色长裙,她今晚穿了双缎带高跟鞋,走在崎岖不平的山地上,既膈脚又难受。可即便如此,依然不敢脱鞋,除非不想再要这双腿了。

  此间尚未落雪,杂草丛生的荒谷里却早已结满露气,甚至凝出冰渣。踩在脚下发出吱呀作响的声音,似地狱开门,似鬼魅呻吟。

  迈开步伐,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山谷里独自前行,沈蔓头脑中的思绪也越来越平静。

  回忆起高二那年的暑假,赵宏斌说好去中心医院替她拿衣服,然后再送自己回家,结果却一去不复返。林云卿应该是在他们离开后,很快便联系了赵家父母,否则老赵总不会第一时间赶到中心医院,把儿子逮个正着。

  也就是说,他从那个时候起便失去了人生自由。

  但那之后呢?为什么直到伤好、出国、学成,依然与自己断绝联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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