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吾命在,吾战在_国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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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吾命在,吾战在

  又是北疆的秋天,积累了整整一个春夏的落叶随着秋风铺满了整个天山脚下,落叶纷飞的背后,是刀兵的出鞘声。

  秋天是羊肥马烈的时节,对于塞外的人们,这同样是一个收获的季节,他们要掠夺别人已经肥硕的牛羊,用作过冬的储备。袁珙那个时候刚刚从中原来,不理解,昔日的好友赵首丘也不多解释。等后来经历的磨难多了,袁珙才觉得领悟。原来善良是衣食无忧之人的专利,对于要生存的人,注定要被当作垫脚石,否则就只能成为戈壁滩上那些胡杨木上挂就的枯骨。而江南部落,尤其如此,覆灭的阴影就像一把鬼头刀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的颈项,惟有以长枪马刀的锋利才能略可慰藉族人稀少的安全感。更何况腹黑世故如赵首丘者,一到秋来时,血色的眼神总会不由自主的瞄向那些相对弱小的色目人部落。

  不过这种生活方式一直得不到江南部落三巨头之一的李龙城的首肯,在李龙城心里,逐水草而居,日牧牛羊,夜唤儿郎才是草原人理所应当的生活。所以每当入秋北疆刀兵渐起的时候,李龙城总会抱着他那把有点年头的马尾琴伤春悲秋起来,特别是看着李家的儿郎挎弓持枪出外征战,那琴弦上的调子也变得格外萧瑟悲凉,就跟这个时候,江南部落族人们因为征战而流的血一样。

  李龙城曾经这样对赵首丘和杨燕云说:“为甚么我们一定要杀别人呢?”

  杨燕云说:“为了生存。”

  李龙城摇了摇头,他目视着赵首丘,后者却终归没有说话,此时的江南部落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,完全不必再过着刀兵四溢的生活,这个时候的抢杀,更像是中原王朝秋季练兵,也许,在那个时候的赵首丘心里,就已经藏下了不甘蛰伏的野心。

  于是李龙城很惆怅,那时他的大女儿因为受刀兵惊吓,刚刚难产而死,只留下一个两岁的外孙女叶阑珊,唯一的儿子也重伤在床,不知能撑多久,他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做的事本就是错的。那句话没有改变甚么,李家还是年年参与“秋猎”,杀别人的时候也在被别人所杀。

  本来日子会一如既往如此过着,直到那个叫杨喧妍的女人到来,彻底打破了这种僵局,有时候看着牧马而归的李氏儿郎们,李龙城不知道应该感谢那个女人还是杀了她,因为她,江南部落终于放弃了马匪一样的生活方式,可也因为她,昔日的三兄弟再也无法走到一起。

  所以,有时候李氏的子弟就会看见他们的族长坐在帐篷外的辕车,架起一条腿,续两根新弦,拉一曲老旧的《广陵散》。元至治英帝三年,北疆额尔齐斯河旁,曾经有过一个失去儿女的老人李龙城拉一曲马尾琴,说他自己对生命的一点感悟。

  而父辈们的恩怨,也是从那个时间和空间点上开始的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元英宗三年秋,北疆额尔齐斯河。

  枪与棍交叉的大旗在秋风里舒展开来,不时的发出烈烈的响声。大旗下,一站一坐着两个中年的男人,站着的那个双目细长,灰黑色的眸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凌厉,坐着的却只是抱着一把古朴的马尾琴,正用松油细细的摩挲擦拭着琴弦。

  两人的身后,上千人列着队,每一个都穿上了自己最华贵的衣饰,江南部落里男女老少都在这里了,前日里斥候送来捷报,出征的杨家家主杨燕云今日将凯旋而归,另外两家家主便带着所有族人一直迎候在部落的十里外。

  “父亲,杨伯伯怎么还没来啊,我都饿了。”才刚刚十二岁的赵拔岳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日渐晌午,他饿的肚皮都快起义了,实在忍不住,偷偷上前拉了拉父亲的衣角,“斥候不是说杨叔叔的大军离这儿还有数百里吗,即使兼程赶路,今天也未必能回来。”

  赵首丘转过头,瞪着自己的大儿子,虎头虎脑的赵拔岳在父亲的注视下,撅着嘴巴低下头去,这个时候的赵拔岳远没有十二年后的气势,像个女孩子一样玩弄自己的衣角,退后了一步,不敢再说话。

  李龙城摇了摇头,放下了心爱的马尾琴:“首丘,拔岳没说说错嘛,不仅他饿了,我这幅老身板也前胸贴起后背了。”

  赵拔岳惊喜的抬起头来,嘴甜甜的叫道:“还是舅舅最好。”

  赵首丘眉毛一挑,赵拔岳心中一跳,不敢放肆,诺诺的退了下去。

  回过头来的赵首丘对着李龙城苦笑道:“大哥又岂是不知燕云的性子,说好听的一身傲骨,难听点就是好大喜功,他此次灭了维吾尔人中一个大部落,我们若是等闲相待,燕云怕是要记恨一辈子吧。”

  李龙城叹了口气,没评价甚么,继续低头拨弄自己的马尾琴,没多久,就那么拉开了,悠悠扬扬的琴声嘶哑的飘散开了。

  退下来的赵拔岳带着满肚子委屈跑到在后面草坡上,那里,袁珙正在睡大觉。

  “袁伯伯,这秋天的太阳毒的厉害,你还真能睡的着。我早上到现在都空着肚子。杨伯伯也是,到底甚么时候回来,我都快饿死了。”赵拔岳使劲摇着袁珙的身体,小孩子肚子里一半是牢骚一半是空气,袁珙被一顿摇晃,也从美梦中睁开了眼睛。

  他抹了一把嘴,没有流口水,随后郁闷起来,刚才自己就要咬上那只流油的大羊腿了,然后就被赵拔岳摇醒了。他顺着赵拔岳的指向看向了那些等候的江南部落的族人们,所有人都穿的极其庄重,秋日正毒,闷出来的汗合着衣服一起黏在身上透不出去,看着便觉得难受。用手挡了挡头顶的太阳,袁珙笑道:“再忍忍吧,你弟弟呢……”

  赵拔岳递了个眼神,袁珙顺着他目光看去,一个六岁的小孩正站在赵首丘的身侧,披着特地为他量身定做的铠甲,身体站的笔直,像一杆标枪一样动都不动,目光沉凝的如他的父亲。

  那是六岁的赵腾蛟。

  “你弟弟比你要强哦。”袁珙挤眉弄眼的笑道。

  “硬撑吧,”赵拔岳不屑的很,“从小就跟个跟屁虫一样跟在父亲的身后,别的本事没有,最喜欢背后说人坏话,以为穿件铁甲就能领兵啦,把盘龙棍练好再说吧。”

  袁珙诧异的看了一下赵拔岳,笑道:“拔岳,我记得你们俩可是一母同胞哦。再说,你现在可也是在背后说别人坏话哦。”

  “这个……”赵拔岳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,“袁伯伯,其实吧,我就是他娘的不喜欢腾蛟,实在不是背后说他坏话,就是当着父亲的面,我也是有胆量的。”

  “真的?”袁珙笑意越发盎然。

  赵拔岳浓眉一皱,满面是苦,在袁珙促狭的眼神下恨不得现在就冲到赵首丘面前,给他弟弟一拳来证明:“我主要是怕母亲伤心,她身体不好,要是让她知道兄弟不和,一定更不开心了。可腾蛟这混蛋实在太坏了,他占你便宜拿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,你稍微碰一下他的,就好似天蹋下来一样,没事还常拿兄弟间的小事跑父亲那里说,害我被揍了好几次。唉,真烦,路上碰到这个弟弟,我都绕着路走。脑袋现在都快炸了,我觉得我现在就处在书上常说的那种水深火热之中,要不了多久,我会被烦死。袁伯伯,你不至于见死不救吧?”

  袁珙在赵拔岳渴望的眼神中声音都颤了:“这跟我有甚么关系吗?”

  “袁伯伯,你带我去中原吧,我听东来的商客们说了,那里可是个锦绣世界,有……”

  “唉,别说话,你听甚么声音。”袁珙一下子打断赵拔岳的话,做出竖起耳朵静心聆听的样子。果然,还是小孩子赵拔岳一怔之下,很快被吸引过去了,这让袁珙松了口气。

  “是杨伯伯的大军,杨伯伯回来了,终于可以吃饭了!”赵拔岳大喊的跳了起来,不过此时草坡下的人群已经沸腾了,也就没有人听见甚么。

  袁珙也站了起来,背负着手站在高高的草坡上,俯视远方。

  放眼望去,南方枯黄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,这时候却尘嚣渐起,隐隐有一线霜白。片刻,腾起的烟尘就滚滚而来,大地开始齐刷刷的在震动,像是潮水袭岸。李、赵、杨三家联军终于出现在等候已久的族人们眼中。庞大的三家联军一色白衣黑马,高擎着数百柄枪与棍交叉的大旗,旗帜随着战马奔驰在空中带起一阵呼啦啦的爆响,遮天蔽日,一时间,空旷的草原上尽是黑与白的极尽渲染,气势磅礴无朋。

  “杨家燕云啊!”袁珙低叹了一声。

  杨燕云是整个江南部落里最善骑兵之战的,论谋略他不如赵龙城,论料敌于先掌控全局他不如赵首丘,可论临阵对敌战术层面的,杨家家主杨燕云当之无愧的第一。这支三家联军,此刻带着胜利的骄傲策马奔腾,还没有近前,众人已感受到它的来势如何爆烈了。

  赵拔岳这时候想起刚才的话题还没有完,袁伯伯还没答应带他到中原玩呢,等想要问的时候,却忽然发现袁珙正俏无声的缓缓步下草坡,眼睛直直的盯住远方,炯炯有神。

  “又胜了啊……”他喃喃低语,“首丘,你的野心怕又要膨胀了吧。”

  ……

  ……

  列队的人群中走出两骑,来人上前给李龙城、赵首丘齐齐行了个礼,才转身对赵首丘道:“族长,我和长忧带人一起去迎一下吧。”

  赵首丘摇摇手,和李龙城相视一笑。而在骑兵刚刚出现在地平线的那刻,李龙城手里的马尾琴便已经戛然而止了。

  苏长忧和张自在退后,手齐齐的按在自己的刀鞘上,他们也不是怀疑甚么,只是江南部落九成的战力都给了杨燕云,偏偏杨燕云又是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,谁知道他会做出甚么。

  三家联军顷刻已经冲到眼前,领先的白马一声长嘶,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长枪,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。久经训练的战马在枯草黄尘中刹住铁蹄,整个大队在飞驰中急停,丝毫不见慌乱。马队踏起的烟尘,带起的草屑顺风扫了过来,赵首丘和李龙城都侧过脸躲避着,苏长忧和张自在却眯起眼,不敢躲避,烟尘里他们甚么也看不清,这让这两个天生安全感极少的人心里猛跳,握刀柄的手一紧,雪亮的马刀微微出鞘。

  两人想上前,却被一只手拦住了,苏长忧和张自在名字文雅,可事实上却个个是勇猛的武士,自负臂力惊人,可那人伸开手臂,竟像是在两人面前竖起了一面铜墙。

  李龙城缩回了手,神色自若:“没事的。”

  尘埃落定,骑兵全部下马,扯着缰绳站在原地,每个人的马背上都大包小包。当先白马上的那个武士此时也下了马,黑色的战袍急震,他在马上疾驰不知多久,鬓角已满是汗水,可那双纯黑色的眼睛却炯炯有神。

  “欢迎我们的英雄,”赵首丘张开了手臂,“让我们为英雄们归来,呐喊吧。”

  话音刚落,这群早起等待的族人顿时抑制不住,一片狂呼轰然而起,响彻在整个天空。

  “大哥二哥,这次燕云依旧不曾输。”杨燕云站在白马下,如此说道。他一米九五的身高,比自己的白马还要高出大半个头,一夫当关万将辟易,栓在马背上的那柄冷厉的梨花枪,森寒的枪头硕然生光,生人勿近。庆幸的是,杨燕云降生的时代没有辜负他的体格,做不成民族英雄的他,把一个土匪做的风生水起。他的身材和相貌让人联想起那些背后竖着“替天行道”大旗收买路钱的人,三十出头的他是三人中最小的,可临敌的经验却也是三人中最惊艳的,今日的胜利对他来说,只是人生又一个比较大辉煌而已,而且必须是之一。

  李龙城无声地点头:“燕云,宴席已经准备好了,我们一直在等你胜利的凯旋。”

  “我终将归来。”杨燕云大笑,“我杨燕云有你们两位好哥哥在背后支持,何曾败过。”

  “江南部落是我们大家的,自然都得上心。”敏感的赵首丘在听到“背后”二字时,微微皱眉。

  “那是,此次我部大获全胜,大哥二哥运筹帷幄之中,岂能无功?”杨燕云大喜中,一边说着一边朝不断行礼的族人抬手让其免礼,好不威风。

  “但愿我们一直都是赢家,”李龙城悠悠的看着满脸喜悦搬运战利品的族人们,“毕竟这片土地上,赢家代表一切。”

  秋风吹起落叶,滑过三人的衣角。赵首丘的右手按上了自己的胸膛,深吸一口气,眼望东方:“吾命在,吾战在。”

  杨燕云、李龙城也如他的举动:“吾命在,吾战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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